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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翔 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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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uly 06

入洞房的由來

傳說,這是我們祖先軒轅黃帝規定下來的。

黃帝戰敗蚩尤,平息了戰爭,建立起部落聯盟,制止了群婚,結束了野蠻裏代,人類文明時代最初就從此開始了。

過慣群婚的人類時代,一下子要改成一夫一妻制這是多麼不容易的一件事!這在五千年前,恐怕也是一場偉大的革命。

這對剛剛統一了的部落聯盟來說,群婚制度存在著極不利於團結的因素,經常發生搶婚事件,不光男搶女,也有女搶男。

新聯盟的部落之間,經常為搶婚發生打架鬥毆。

時間一長,矛盾必然激化,部落之間又有重新分裂的可能。

黃帝為這件事經常愁眉不展。他找來身邊的大臣常先、大鴻、風後、力牧、倉頡等人。

多次商議如何制止群婚,建立一夫一妻制,大家誰都沒有想出一個可行的辦法。有一天,黃帝隨同一群大巨巡察群民居住的洞穴是否安全。

突然發現一家人住著三個洞穴,為了防止野獸侵害,周圍用石頭壘起高高的圍墻,只留下一個人能出進的門口。

這個發現立即引起黃帝的興趣。當天晚上他就召來身邊所有的大臣。

黃帝說:「我有個制止群婚的想法,說出來讓大家都議論一番,看行不行」。眾臣都叫黃帝快講。

黃帝說:「今天咱們看了群民們居住的洞穴,我想,制止群婚的唯一辦法,就是今後凡配成一男一女夫妻,結婚時,先聚集部落的群民前來祝賀,舉行儀式,上拜天地,下拜爹娘,夫妻相拜。

然後,吃酒慶賀,載歌載舞,宣告兩人已經正式結婚。

然後,再將夫妻二人送進事前準備好的洞穴(房)裏,周圍壘起高墻,出入只留一個門,吃飯喝水由男女雙方家裏親人送,長則三月,短則四十天,讓他們在洞裏建立夫妻感情,學會燒火做飯,學會怎麼過日子。

今後,凡是部落人結婚入了洞房的男女,這就叫正式婚配,再不允許亂搶他人男女。

為了區別已婚與未婚,凡結了婚的女人,必須把蓬亂頭髮挽個結。

人們一看,知道這女人已結婚,其他男子再不能另有打算,否則就犯了部落法規。」

黃帝講完這個主張,立刻就得到常先,大鴻,力牧等人的支持。

眾群建議叫倉頡寫個法規,公佈於眾,這個主張很快就得到各個部落群民的支持擁護。

人們都爭著為自己兒女挖洞穴(房)、壘高墻,凡兒女們一婚配,舉行儀式後,就把他們送入洞房。

群婚這一惡習就這樣逐漸消失了。

但是,千百年來的習慣勢力,是最可怕的勢力,根深蒂固,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全徹底改變過來。

也有一些群民一時不習慣一夫一妻制夫妻生活。

據說,有一對狩獵能手,男的叫石礅,女的叫木苗。兩人由雙方家長說好婚配。舉行婚禮後,雙雙送入洞房。

生活了不到十天,石礅開始覺得整天只陪伴一個女的,有啥意思,還不如群婚好,喜歡哪個就陪哪個,一天可找兩三個。

木苗也覺得入了洞房不自在,整天陪著一個男人過,實在沒樂趣,不如群婚自由自在,看上哪個男的就相愛幾天。

過幾天不喜歡了再找別的男人,多自由,由於兩人都產生不願過一夫一妻制生活的念頭,有天晚上,趁著深更夜靜,兩人雙雙越墻,各自逃跑了。

石礅和木苗都逃進了大森林,一時找不見有人煙的地方,心越急,路越迷。

身上又沒帶狩獵工具,生怕野獸侵害。

天亮後,又渴又餓,兩人不知不覺地又走到一起了。

為了保存生命,兩人只好相依為命。整天摘野果,採蘑菇充饑。

因迷路,一時走不出大森林, 真 不知如何是好?現在,他倆才意識到,眼下誰也離不開誰。

有一天,兩人實在又渴又餓又累,雙雙躺在一棵大樹下休息。

一群蜜蜂在他兩頭上嗡嗡盤旋。

石礅折了一根樹枝,左右亂打,驅散蜂群。不料蜜蜂發怒,把兩人蜇得鼻青臉腫。

石礅發現蜂群是從樹縫裏鑽出來,取出隨身帶的擊火石,他叫木苗拾幹柴,迅速點燃一堆大火,他倆從火堆裏抽出火棍,朝著大樹身上裂縫,一個勁燃燒。剎那時,蜜蜂燒燬了翅膀,再也飛不起來。

火焰從樹縫伸進去燒燬了蜂巢,蜂蜜從樹縫滲流出來。

開始,他兩人不知流出是什麼東西,只是聞著芳香撲鼻,石礅用手蘸了一點,放進嘴裏用舌頭一舔,非常香甜。

他又叫木苗嘗了一次,二人斷定無毒,趕忙拾了一些樹皮,把流出來的蜂蜜全都盛起來。兩人只好整天在森林裏採蘑菇,蘸蜂蜜充饑。

就這樣在大森林裏度過了整整一個月,幸虧被黃帝手下狩獵能手於則發現,才把石礅和木苗救回來。

小兩口在大森林裏經過一個多月折騰,擔驚受怕,整天提心吊膽,只怕野獸前來襲擊。誰也不願分開,誰也離不開誰,夫妻感情越來越深,才 真 正懂得了愛情的滋味。

回到部落後,石礅和木苗再也沒有分開,小兩口從此建立起一個幸福家庭。這就是「入洞房與度蜜月」的來歷,一直流傳至今。


中華民族距今已有五千多年了,人們把結婚稱為「入洞房」,儘管人類從洞穴式居住過渡到今天的高樓大廈,但入洞房這一名詞至今仍未改變。

從來沒見過誰把「入洞房」改為「入樓房」。
June 25

看過很多次 轉過來

十歲以前,就不說了,無非是淘氣和不懂事。

十三、四歲的時候,開始對女孩有好感,但是那時候他離女孩遠遠的,並且以討厭女孩自居,生怕被同伴嘲笑。

十五歲的時候,聽到大人們說某某男人好花,把女朋友甩了,女孩自殺了。他覺得這人真狠毒,自己將來一定要做個癡情的男人,一定要一生只愛一個人。

十六歲的時候,他喜歡上了一個女孩,但是他不敢和她說。仍然和往常一樣,髒兮兮的在灰土飛揚的操場上踢球。只在女孩走出校門的時候,躲在二層的窗戶上看她的背影,他覺得她一定是個天使。

十七歲的時候,有個女孩喜歡上了他,但是他離她很遠,他心裡面只有自己那個女孩, 他覺得看別的女孩都是對她的不忠。

十八歲的時候,看了一個MTV,感動得想哭,他想,如果自己的女孩失去了雙眼,他一定男主角會毫不猶豫的把自己的眼睛給她,讓她能看到光明。

十九歲的時候,高考了。終於和自己暗戀的女孩分別,坐火車去學校的時候,感覺自己離她越來越遠,心像被掏空了一樣。還在想自己一定不會忘記她,等到自己成功以後一定要去找她。

二十歲的時候,聽到有人講黃色笑話,覺得這人真可恥。


二十一歲的時候,她的回信中告訴他,自己有了男朋友。偷偷的哭了一個晚上。


二十二歲的時候,他向一個女孩表白,女孩說「你是個好人,可是我還小。」他想,我的確是個好人,他說「沒關係,我可以等你。」心想,我不會像那些花心的人一樣,三年五年我也能等。


二十三歲的時候,說自己還小的女孩和一個帥哥戀愛了。他很納悶,長大原來可以這快。


二十四歲的時候,他又向一個女孩表白,女孩說「你是個好人,可是我並不適合你。」 他納悶很久,我是好人你怎麼還不適合我呢?


二十五歲的時候,他又追求一個女孩,女孩接受了他。他開始很幸福的為未來拚搏,他

想,一時的開心只是暫時的,只有努力拚搏,他和她才能有快樂的未來,但是,半年以

後,女孩和他分手了。只是因為另外一個男孩會說讓她開心的話。女孩說「你是個好人 ,是我對不起你。」他似乎明白了問題所在,他是個好人。


二十六歲的時候,他開始墮落,交網友。打扮得時尚而酷,而且漸漸的學習著討好女孩

的話。不久,他有了個女朋友,雖然他對她也很好,可是,他心裡知道,自己並不愛她 。

二十七歲的時候,他和女孩分手了。他對女孩說「你是個好女孩,是我對不起你。」

二十八歲的時候,他嘗試了一夜情,發現別人能做的,自己也一樣。

二十九歲的時候,他學會了講黃色笑話,並且以看旁邊的女孩子臉紅為樂趣。


三十歲的時候,他忽然發現自己變得很有能力追求到女孩,但是卻沒有了愛的能力。於


他在自己QQ上寫下了如下的話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
其實每個男孩,本來都是想做一個感情專一的好男人的。

其實每個男孩,本來看女孩子都是看臉而不是胸部的。其實每個男孩,本來都是不會講黃色笑話的。

其實每個男孩,本來都是渴望愛一個人直到永遠的。

只是,沒有任何女孩愛這樣的男孩,她們覺得這樣的男孩太幼稚,太古板,沒有情趣。

於是男孩開始改變,變成女孩喜歡的那種

嘴角掛著壞壞的笑,玩世不恭或者幽默

開始學會說甜言蜜語而不是心裡想說的話

開始學會假裝關心,學會給女孩送小飾物討好她

學會如何追求,如何把握愛情。

或者看破紅塵,遊戲情場,成為女人恨恨的那種男人

他們可以很容易俘獲女孩子的心 但是他們也會在黑的夜裡叼著煙流淚

心裡有愛的時候,沒有女孩.有了女孩,卻永遠沒有了愛的感覺

在聽到女人抱怨世上沒有一個好男人時候

他們不會再去努力做個好男人,只是微笑著擦肩而過
October 26

好玩的邏輯問題!!

小明和小強都是張老師的學生,張老師的生日是M月N日,
2人都知道張老師的生日是下列10組中的一天,
 
3月4日 3月5日 3月8日
6月4日 6月7日
9月1日 9月5日
12月1日 12月2日 12月8日
 
張老師把M值告訴了小明,把N值告訴了小強,
張老師問他們知道他的生日是那一天嗎?
小明說:如果我不知道的話,小強肯定也不知道
小強說:本來我也不知道,但是現在我知道了
小明說:哦,那我也知道了
 
請根據以上對話推斷出張老師的生日是哪一天
September 22

母親的信

主題: 阿母的信

親愛的兒子:

我這封信寫得很慢 因為我知道你看字不快


我們已經搬家了,不過地址沒改,因為搬家順便把門牌帶來了。

 

這禮拜下了二次雨,第一次下了三天,第二次下了四天

昨天我們去買披薩店員問說:請問要切成8片還是12片?

 

妳勤儉的外婆說:切成8片好了,切成12片恐怕吃不完!


那間店披薩還不錯,改天我們全家再一起去街口的餐館吃牛排

還有你阿姨說你要我寄去的那件外套,因為郵寄時會超重,所以我們把釦
子剪下來放在那件外套的口袋裡。

你姊姊今天早上生了,因為我還不知道到底是男的或女的,所以我不曉得
你要當阿姨還是舅舅。

媽媽最近沒什麼事,我會再寫信給你。

ps.我們本來要寄錢給你,但是信封已經黏好了,所以就算了.

September 19

恐嚇信

親愛的x先生:

  或許你會奇怪,這次兒子怎麼混成這樣,三天沒回家了,跟你說喔,你的兒子在我手上,請盡快的準備100 萬給我,或者你還有的話,就能不能再給多一點,我也會很高興。

至於你的兒子我沒有欺負他,他叫我在信上再寫說他其實比較喜歡我這個大哥哥,他說你禿頭又很機車,玩具都不買給他。我幫你兒子買了幾個變形金剛,還送他一部腳踏車,這些很貴,除了原來的贖金之外,我希望你再多付買這些東西的5000零48元給我。

可是我想雖然你兒子不喜歡你,作為一個爸爸你還是要愛護你的兒子,這才是做人做事的道理,所以你還是應該要把小孩贖回去。如果你給了我100 萬,我就會放了你兒子,可是如果你不給,那我也不知道要怎麼辦,所以拜託你一定要給錢給我。

  寫到這裡,你兒子叫我一定要分段,我教育程度不高,不太懂,你兒子還罵我是白痴,我很生氣,想打他,可是又打不過他。你兒子花我太多錢了,還說不打算回去,這個小孩很可怕,才十歲耶,會不會是你教育方式不正確,x先生,以後須要多注意好嗎?

對了都離題了,x先生,我想說的事,那贖款你準備好就請用電話聯絡我,我夜間的電話是2XXXoXXX,要是找不到,可以打我手機,我手機號碼是09X9-xxxoxx ,或是直接到我家樓下按個鈴,我的地址是X X 縣X X 路X 段X 巷 X 號X 樓。我會親自下來拿錢,然後把小孩還給你。

  好了,我也不知道要寫些什麼了,因為我跟你又不熟,沒有很多話好聊,那麼,在此祝你福如東海壽比南山吧!就這樣,再見!


PS:對了,你的兒子是豬頭,他說他根本記不清楚你們家確實的地址,我怕會寄錯,如果正在看信的這位人士不是x先生的話,請幫我轉交一下吧!感激不盡!
    
綁匪y先生 上